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了提升中国质造市场商家服务能力,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,中国质造市场将对《淘宝网中国质造市场管理规范》店铺商品入驻条件相应调整,增加对中国质造商品服务提供的要求。
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6月7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变更点:
新增商品符合《中国质造服务保障标准》的要求。
具体更新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
变更后 |
第八条【商品入驻】淘宝网“中国质造”店铺商品入驻需满足以下条件: (一)“中国质造”店铺身份标识正常,店铺经营状态正常; (二)符合审核通过时的类目范围; (三)符合审核通过时的登记品牌; (四)符合商品所在类目下《中国质造质量基础标准》的要求; |
第八条【商品入驻】淘宝网“中国质造”店铺商品入驻需满足以下条件: (一)“中国质造”店铺身份标识正常,店铺经营状态正常; (二)符合审核通过时的类目范围; (三)符合审核通过时的登记品牌; (四)符合商品所在类目下《中国质造质量基础标准》的要求; |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!
淘宝网 2016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