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审议,买到假货用户可望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;
二、针对近来最频繁的炒信问题,草案规定:从事电子商务活动,不得实施下列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:
(一)以虚构交易、删除不利评价、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,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;
(二)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;
(三)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,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、修改、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;
(四)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;
(五)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;
(六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客观、公正、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。
草案还规定了处罚条款,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,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针对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,草案明确提出,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,防止信息泄漏、丢失、损毁,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。
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、损毁时,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。
针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未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,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,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三、快递延误可获赔
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服务过程中,电子商务交易物品发生延误、丢失、损毁或者短少的,应当依法赔偿;
目前国家对快递时限标准已经有了一般性的规定,不特指某一个企业或者品牌,也不特指从哪里到哪里,规定了国内快递时限为72小时送达。
但是每家快递公司在收寄快递时都会进行特殊约定,“比如从北京寄到新疆的克拉玛依,或者云南的西双版纳,72个小时可能到不了”,于是会约定大概的送达时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