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老吉与 加多宝 又一广告纠纷案在京宣判,北京第三人民法院判定“ 加多宝 凉茶连续7年荣获‘中国饮料第一罐’”、“ 加多宝 连续7年荣获‘中国饮料第一罐’”、“ 加多宝 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‘七连冠’”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、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,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解,侵犯了王老吉的正当利益,损害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秩序,构成了虚假宣传,判令 加多宝 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。
据悉,除此次法院判决 加多宝 赔偿300万外, 加多宝 在此前败诉的广州“改名案”、“10罐7罐”,重庆“改名案”、“10罐7罐”等六起案件中,累计赔偿金额为1660万元,共需向王老吉支付赔偿金近200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