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,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京商罚字[2016]第1215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,北京 物美 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昌平西关店(以下简称“ 物美 昌平西关店”)因违反了生活必需品促销不得少于3个营业日的规定,被罚款1万元。
行政处罚书显示,11月24日,北京市商务委执法人员依据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》,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府街西路2号的 物美 昌平西关店进行促销活动检查。经查发现, 物美 昌平西关店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促销时间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。
物美 昌平西关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第(三)项的规定,北京市商务委对 物美 昌平西关店处以罚款1万元。
物美昌平西关店违反相关规定被罚款1万元
2024-05-11 浏览:31